“公司治理&金融”法律沙龙合作签约仪式

为推动公司治理与金融相关法律实务专题研讨,增强理论与实务的结合,2017年6月1日,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公司治理与金融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三方联合,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公司治理&金融”法律沙龙合作签约仪式暨首期“公司治理&金融”财法汉联季沙龙。来自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三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金融办、交大法学院、农行分行、华鑫证券、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等共计20余人参加了沙龙。沙龙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捍东律师主持。

沙龙首先举行了“公司治理&金融”法律沙龙合作签约仪式。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捍东,分别代表三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公司治理&金融”法律沙龙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方将以每季度举办沙龙的形式,围绕公司治理与金融法律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三方将整合各自在理论研究、实务案例方面的优势,共同研讨,促进公司治理与金融法律的发展完善。

首期“公司治理&金融”财法汉联季沙龙的议题为:“当前金融市场证券违法行为的新特点——以鲜言案为例”。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郭捍东律师介绍了当前金融市场的背景情况,结合鲜言因操纵“多伦股份”、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34亿及终身市场禁入案例,以及鲜言操纵“慧球科技”管理层抛出 “1001项议案”被行政处罚案例,引出了当前金融市场证券违法行为有何新特点、行政监管如何应对,以及如何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等议题。随后,与会者围绕上述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律师认为,鲜言案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的行政监管对类似违规行为监管乏力。目前鲜言已经被刑事拘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名。需要进一步关注和讨论的问题是,鲜言涉嫌的犯罪行为与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之间是否有牵连,行政罚款与刑事罚金是否可以相抵,是否涉嫌一事两罚问题等。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农行上海分行法务部李慧俊提出,鲜言的违法违规行为表面看起来有其独特性,但背后反映了一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动机和逻辑,应当引以为戒。鲜言因操纵股票等行为被行政处罚34亿,但目前涉嫌的罪名是背信罪,鲜言的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股票罪也有待进一步研究。

市金融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崔远见则从金融监管思维、监管实践角度指出,对类似鲜言案的金融市场违法行为,不但应当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更应当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使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变高,否则难以起到震慑违法的作用。而监管实践中,会遇到法律规定缺乏、甚至缺失的监管“窘境”,所以,需要进一步推动相关金融监管立法工作。

华鑫证券法务部总监裴晨艳表示,证券市场涉及上市公司、经营机构、投资者等多方主体,目前对证券公司等经营机构的监管相对完善,而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显得乏力。上市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制意识。

君合律师事务所顾问姚蔚薇在发言中,结合鲜言及匹凸匹公司所涉及的董事会决议撤销诉讼、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诉讼等几起商事纠纷,认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灵以及行政监管乏力,导致上市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实现一己私利的工具,侵害了投资者、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交大凯源法学院谢杰博士对鲜言操纵股票的手段及其危害,以及鲜言涉嫌的背信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刑事风控、市场操纵证券市场刑事风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市场刑事风控等方面的建议。

作为一家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机构,星月投资公司则表达了希望金融监管机构加大对鲜言案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从而净化资本市场,使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由投机转向价值投资。

上海财经大学樊健博士介绍了美国证券市场中行政监管的一些做法,并提出需要关注操纵市场类、内幕交易类的民事诉讼,对一些不是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但帮助造假的主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等新问题要予以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则从英美法系公司法、大陆法系公司法比较角度,对鲜言案所涉及的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监管实践提出了设想。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在作沙龙总结时提出,本次是首期“财法汉联季沙龙”,今后的沙龙将继续针对当前公司治理与金融法律的热点难点议题,扩大参与面,结合上海财经大学英美案例比较法研究的优势,进行更深入的研讨,并形成研究成果,让沙龙办出实效,并借此打响沙龙的专业品牌。